软贷款伴随着国家开发银行的成立而推出,是国开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而获准办理的一项特殊贷款业务,在国开行组建之时,国务院就对这项业务的性质、职能和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软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的注册资本金的运用。国家开发银行在项目总体资金配置的基础上,将注册资本金以长期优惠贷款的方式,主要按项目配股需要贷款给国家控股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由他们对项目进行参股、控股。
硬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借入资金的运用,包括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和利用的外资等。国家开发银行在项目总体资金配置的基础上,将借入资金直接贷款给项目,到期收回本息。
一般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50%。贷款期限为25年,其中宽限期5年。贷款利率比其他商业银行同期利率下浮10%。贷款方式主要是与各级政府合作选项、建立相应融资平台和发放贷款,并由各级财政对项目实行还款担保。
特点:
1、利率低于市场水平的贷款
2、跨国开发银行及世界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贷款。软贷款除偿还时间表比一般银行贷款长、利率较低之外,还设有宽限期,在这段期间,只需支付利率或服务费
3、软贷款除偿还时间表比一般银行贷款长,软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以其注册资本金和中国财政安排的经营性建设基金及专项建设基金和资金,以长期优惠的方式发放的贷款。包括股本贷款和特别贷款。